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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记者的时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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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文冰纪  2014-6-5 23:07:11【理解感悟】

也许是写多了情感,有点反胃,还是换个话题说说我个人的一些采访写稿的经历与感悟,所谓真相其实也并没有隐藏着什么惊天的秘密,只是一些小小的故事而已。

对媒体这个行业有了体验之后才明白,报道事实是对的,但要有选择性地报道事实。

来源: 天津日报
作者:张星

比如报道英雄模范,多年后我们才知道,原来雷锋也穿过皮鞋,也有过女朋友谈过恋爱。但这些在当时的报道中是绝对不可以说的,就像“样板戏”《智取威虎山》中小常宝唱的“到夜晚,爹想祖母我想娘”,为什么爹就不能想我娘呢?因为那样是有损当时革命者的“精神境界”的。

还记得我们这一代人上小学读的语文书中,都有《小英雄戴碧蓉》这篇课文,上世纪60年代,在那个如火如荼的“革命”岁月,这个11岁的湖南小女孩从火车轮子底下救出3个年龄更小的孩子,为此她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胳膊,几乎流尽了全身的最后一滴血,支撑她活下来的全是别人献给她的血,因为输血她还得了丙肝。一瞬间她的名字传遍全中国,成了“共和国英雄谱”中的一员。1969年,国庆20周年的时候,12岁的她应邀到北京去见毛主席。她和“草原英雄小姐妹”一起住进了中南海,周恩来总理抱起她,问她家乡的情况,并亲自给她和龙梅打来了洗脚水……在当年的媒体中曾有这样的报道:当小英雄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只剩下一只胳膊和一条腿了,她说,我还有一条腿照样可以走革命路,我还有一只胳膊,照样可以为人民服务。前些年,我曾多次采访过戴碧蓉,她给我看过一张相当震撼的照片,那是一张不大的黑白照片,在一张小小的病床前围满了高举“红宝书”的解放军战士,他们在高喊“向小英雄学习、致敬!”一类的口号,齐刷刷的手臂像森林。戴碧蓉告诉我,真实的情况是,当她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,看到妈妈在哭,才知道自己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膊都没了,报纸上的那些话不是她的原话。但既然被塑造成了英雄,为了与英雄的高大形象相符合,重残的她回到学校,不仅要忍着伤痛和正常同学一起上课,还要早来晚走,用一条腿跳着打扫教室,用一只手擦全班的课桌……也许是对媒体宣传有太多的负面感受,从一开始她就坚决拒绝采访,以至于第一次见面我都没敢“暴露身份”。即使后来我们到湖南的医院专程去看她,与她聊得相当投机时,当她发现我悄悄在包里放了录音机,便立刻沉了脸,并要求我彻底销掉她说的话,我只好遵命照办。

在媒体上不能说出全部事实真相,有时候是为了某种宣传的需要,而有时候也是为了被访者的隐私。第一次采访靳羽西的时候,正是她刚刚离婚、精神上最痛苦的时候,在凯悦饭店陪她吃饭,她说,你是第一个知道我离婚的记者,请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写出去!虽然对于媒体人来说,以靳羽西的知名度,这是一个足以吸引眼球的消息,但作为一个女人,我更了解她心中的感受。于是我在当时的那篇对她的报道中只是引用了泰戈尔的一首诗“你有星群在天上,你屋里的灯却没有点亮”做了小小的暗示。直到5年之后,她离婚的事已不再是新闻了,我才用更大的篇幅详细写出了那一过程。

刚当记者的时候我跑财贸口新闻,为了写好一位劳动模范,我主动到这家大型商场和劳模一起站柜台,亲身体验之后我发现,劳模对顾客的服务确实是热情周到,但奇怪的是,在他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,和他同组的其他售货员却都冷眼站在一旁,形成一种忙得忙死、闲得闲死的状况,并且还属他年纪最长。我问那些售货员这是为什么?回答说:人家是劳模呀!显然带有强烈的情绪在里边。但我的稿子不能这么写,我不仅要写出劳模的高大形象,还要写出他对其他人的榜样作用……

如今到了自媒体时代,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写出自己最真实的见闻和感受,但局限性永远存在,也许是作者自身的眼界、立场、角度所致,也许是社会、环境、历史的原因所限。

本帖于2014/6/5 23:07:38被 文冰纪 修改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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